《制造消费者:消费主义全球史》中曾写到,“消费史就是商品及其商品图像流通加速的历史,是市场和媒体相互关联发展的历史,流通着的除了商品本身,还有商品的象征。”
也就是说,我们正在购买的商品,实际上是宏观经济的一个缩影,和当下所处的时代和市场环境紧密关联。
今天的商品,是否能折射出我们置身于怎样的经济状况呢?日本社会学家三浦展所著的《第五消费时代》将日本消费史分成了四个阶段,在第四消费时代,消费逐渐向理性主导的买方市场转型,人们更加注重共享、舒适和满足个人内心需求的性价比消费。
(相关资料图)
消费者不再追求名牌和浮华,而是寻找性价比极高的商品,追求简单、实用的生活方式。此刻,消费者会更多地关注实用性、品质和环保性,这是我们所处的阶段,也正是洗牌发生的关键时期——产品品质是否更为可靠,对消费者而言的重要程度变得更高。
在消费电子领域,寻求高品质产品的表现更为显著。作为具有周期属性的行业,消费电子目前着实处于一个周期的底部,到今年上半年为止,整个行业仍然处于一个底部位置。因此,消费者们更为积极地寻求高品质的产品,同时,新兴的、细分的产品品类也在此刻不断涌现。
那么,产品品质从何而来?举例来说,在移动数码与智能硬件领域,品牌倍思坚持“实用而美”的设计理念,秉承着“创造实用而美的产品,为人们增添获得感”的品牌使命,所有产品的的诞生都源于品牌渴望帮助用户解决生活与工作中的某个具体问题。那么,倍思是如何实现真正产品增量价值的真创新的,让我们从倍思的产品设计创造中洞见一二。
1. 技术,只有应用于产品才实用
技术,只有应用于产品中,才能产生价值。在倍思的产品逻辑中,是有了钉子之后再找合适的锤子,了解大家喜欢什么,需要什么,然后服务用户,正是倍思产品诞生的过程。
具体来说,在长期跟踪市场的过程中,倍思能够在较大的用户盘子中深入了解用户需求,通过不断改进、革新的过程中与用户需求交流,更进一步敏锐观察到市场动向,及时调整方向盘。在不断和市场、用户交流过程中形成的“市场洞察能力”,是倍思过去的坚持,也是今日的护城河。
在倍思看来,产品价值的产生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技术能够应用与产品才实用;其次,则是能够读懂消费者。价值产生于用户使用、认可产品的过程中,用产品去解决具体的问题的时候,产品的价值才能够得以体现才产生价值,而并非消费者看到产品、产品价值就存在了。
2016年,正是移动数码产业竞争逐步加剧的时候,彼时的倍思产品设计团队占全公司人数的30%,相比较来说,更为注重在市场端抢占机会的公司,产品设计团队的占比甚至不足2%。
这样的人员配置,凝聚了对产品有热情者的精益求精,倍思的联合创始人、设计负责人陈林松曾分享过一个产品研发的小故事,倍思曾出品的一款可以针对iPhone最新款手机的MagSafe磁吸式充电宝,弧面设计兼顾电量显示,它带有弧面的外形则可以让手机和无线充磁体自动精准对位,快速识别充电,也因技术、美及实用的兼顾,这款充电宝获得了2021年国际红点设计奖。
但在设计这款产品时,由于iPhone摄像头是凸起的,所以要考虑磁吸式充电宝与这种外形的适配。当时产品上线的时间在即,倍思设计团队依然非常坚持。即使那只是用户在使用上的一点点不适也不行——如果没有做到完美适配,产品就不要上线了。
对于用户体验的执着和坚持,是倍思在市场洞察能力上迈出的第一步,正是这种坚持构成了倍思,从对公司产品体系的勾勒,到一款移动电源的的细节追求。
2018年,倍思天猫旗舰店在移动数码配件领域的销量排名第一,在今天,每年会有数千万人接触到倍思的产品,这均是倍思在“以用户为中心,以产品为价值根基”坚持、“新技术,有颜值、更好用”的基本追求下获得的认可。
“我们希望人人用倍思。因为如果我们的产品没有到达用户身边,没有帮用户解决问题,它就实现不了它的价值。”陈林松说。
2. 人与场景的链接,倍思设计美学
事实上,在移动数码产品领域,想要做出独一无二的设计,并非一件易事——这是因为,设计,太容易复制了。
在花费高昂成本打磨的设计和创新产品之后,更多同类产品会用较低的成本来模仿、抄袭倍思,这是不少品牌选择中道放弃的原因。但在12年后回看,倍思获得了德国IF设计奖、德国红点奖、台湾金点奖、日本G-Mark奖等等,在国内外的设计奖项前前后后拿了将近120项。这个数字不仅对于移动数码领域的公司来说是数一数二的,就是对于设计公司而言,也是少有的。
事实上,产品设计美学要基于人、基础场景,这对于设计师来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计不是从“我”出发,而是从“你”出发,在这样的理念支撑下,流量、渠道都不是重要的,产品才是重要的。
而这种创造性本身是无法复制的。这是因为,设计不仅仅是追求美,而是要解决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倍思今天的成绩并不是招十几、二十个工业设计师就能够复制的。设计有设计的理念,如果只是做设计本身,而不知道设计的目的是什么,那失败的可能性就会非常大。
相比其他同类产品来说,更优质的创造力意味着可以引领行业向前。换句话说,也许不少工厂可以复制的,只有倍思已经发布的产品,而倍思拥有的是在开放、创新的设计空间下,永远可以打造创新产品的能力,这种底层能力,正是复制不了的核心价值。
今天,或者未来,仍会有更多公司模仿倍思的单个产品,在公司组织结构上也会有倍思的模仿者。“有的公司会认为倍思靠的就是一群设计师,那我们也招一批设计师,做到这样的一个程度。但事实证明是没有人能够做到的。”陈林松说。
在倍思的设计师团队中,同性相吸的原因很简单:出于作为设计师的敏锐感,设计师本人能够很直接地感受到公司对设计的重视。对于从小到大对设计有热爱的人来说,倍思可以说是最好也最合适的选择。只有身处倍思,未来的可能和可以创作的空间才能够被感知到——能否创造一个认为好的东西、能够创造一个被喜欢的产品,变得具有可能性。
创业初期,倍思产品团队只有十几个人,但和当时的很多同类产品不同,倍思2012年就同行就在设计自己的产品。重视设计,是倍思自那时起那时候就产生的血脉。
同样进步的,还有倍思的供应链体系,设计的想法到真正实现,事实上会存在很多限制,所以好的设计并不一定能产出最终想要的产品。那个时候,尝试让产品能达到最好状态的方法是:设计师可以关照到产品出产的整个链条,技术按照设计师的意愿去开发,工厂按照设计师的意愿去做。因此,今天的倍思也在逐渐的碰撞中,拥有了更为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得以让设计到产品的过程,更接近用户想要的需求。
在今天,创新依然是永恒的话题,而在越来越多新品类、个性化需求、场景化产品出现的情况下,能够找到的创新空间相较过去似乎变窄了一些。但在对真正创新的追求、探求消费者需求本质、并通过技术为产品赋能、以及实用和美学之间的坚持中,产品价值也将和商业价值紧紧相连,他们最终会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这是过去、今天和未来倍思眼中对创新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