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资料图片)
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23093起,同比上升80.5%;安全头盔佩戴率由2019年的58%上升至现在的95%以上,平均排名全省第一;截至今年7月,涉及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6起,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5.8%。
这是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探索“随手拍+电子警察”警务机制后发生的变化。
“我们紧盯‘头’等大事整治交通顽疾。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题。”近日,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喻忠义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学习借鉴保亭经验做法,推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招、硬招,有效降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肇事致祸风险,为优化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和创建全国最安全地区保驾护航。
强化科技手段
每逢上下班高峰,走在保亭县保城镇街头,放眼望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都戴了起来,佩戴头盔也成为市民群众出行的习惯。
“不佩戴安全头盔隐患风险极大,之前我们在治理不佩戴安全头盔工作中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保亭县公安局局长刘云球说,一方面群众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性不高,头盔治理存在“有警就好,无警则乱”怪圈,另一方面保亭县道路点多、线长、面广,而警力有限,路面查处难以做到全覆盖。
为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整治交通顽疾,保亭县委书记穆克瑞、县长王惠仙多次作出指示,保亭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部署,多次组织专题分析研讨会,创新推出“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模式,抽调精锐警力组建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到岗到人,每周对各部门勤务模式开展情况进行部署—调度—督办—问责,集全局之力,坚决贯彻落实工作执行。
自2022年4月10日起,保亭县正式启动“随手拍+电子警察”警务新机制,治理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规范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创新道路交通整治模式。
凝聚治理合力
只要市民群众发现骑行人员未戴安全头盔,都可以用“随手拍+文字”方式将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送至指定平台进行举报,公安交警将立即核实处理。
“警力有限,民力无限。”保亭县公安局创新推出“随手拍”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布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线索的举报邮箱和微信号,各单位、乡镇、村居工作人员和网格员也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参与治理交通违法的新局面。
记者注意到,保亭县公安局创新“电子警察”机制,启动路面高清摄像设备,建立识别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抓拍模型,抓拍违法行为。
同时,全天候开展视频巡查,捕捉路面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全时段、全范围对全县道路实时管控。
“我们授权全县11个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并依托‘路长制’建立‘交警铁骑+巡防铁骑+派出所’巡逻管控机制,解决违法机动性‘处罚难’问题。”刘云球说,由指挥中心不定时视频巡查,及时就近指派警力处置,形成“线上视频巡查、线下巡逻查处”模式。
为破解辅警执法权不足问题,保亭县公安局探索实施“1+2+N”远程取证执法机制,利用视频会议功能,启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存档,通过辅警路上拦截+民警网上取证执法模式,成功破解辅警路面执法权限不足的问题。
保亭县公安局以新媒体为载体,曝光骑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及查处案例,并推送至村级群、班级群、单位群等微信群,对查处的公职人员“抄送”至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让交通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我们以‘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为切入点,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强大合力,实现由‘管不了’‘管得了’向‘管得好’的转变,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刘云球说。
教育处罚结合
今年以来,海南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在全省推广保亭经验做法。“随手拍+电子警察”治理模式成效明显,得益于以保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公安局抓住时机,向社会、科技、宣传等要警力,推行“现场警力+线上警力”执法和“共享头盔”模式,由交警铁骑、巡防铁骑、“条块结合”管住“线”,派出所、路长制、道安办等“两级联动”守住“面”,机关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掐住“点”,构建全链条、全闭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此外,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深入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治理工作,运用“民警+铁骑+无人机”巡逻模式,实行“路管员+巡逻”防控模式。三亚市公安局构建全时空严查态势,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开展工作,辖区安全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据了解,省公安厅决定自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头盔 平安行”交通安全守护行动。
“当前,我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形势依然严峻。”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孙赫说,全省公安交警要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契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常态化管理,努力实现“电子警察”全天候、全范围违法抓拍,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